廢標是指在招標過程中,出現(xiàn)法定情形,整個招標活動予以終止或中標結果被廢除的行為。
無效投標是指某一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經(jīng)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審查,或評標委員會符合性審查認定為不合格,而將其投標界定為投標無效。
沒收是一種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不適用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行為。政府采購中采購人和供應商是平等的民事關系,采購人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是為了約束供應商履行其投標義務,不退還投標保證金也不屬于行政處罰事項。因此,“沒收”投標保證金的說法是錯誤的,應當是“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投標截止前,投標文件尚未產生約束力,投標人有權撤回其已經(jīng)遞交的投標文件,且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需要書面通知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文件,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投標截止后,投標文件對投標人產生約束力,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文件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政府采購中,只有單一來源采購中有法定的公示環(huán)節(jié)。政府采購中的中標結果,準確的表述是“中標結果公告”、“中標公告”,“中標結果公示”和“中標公示”的表述都是錯誤的。“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示”是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中的表述。
等標期是為了給供應商留出充足的編制投標文件而設置的合理期限。
公告期限的作用只是為了計算質疑期限的起算點。比如在招標采購中,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而等標期則規(guī)定為: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進行重新評審,是評審專家對自己原來的評審意見重新復核。而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協(xié)助答復質疑,只是對質疑事項提出答復意見,不會對原來的評審報告進行復核和修改。
編制招標文件、詢價文件時,應包含合同文本。對于招標和詢價采購,合同內容都必須事先在文本中固定,除了將招標和詢價成果逐項填寫進去外,其他內容不允許再行變更。
編制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文件時,應包括合同草案的主要條款。對于競爭性談判(磋商)采購,可以在談判(磋商)過程中隨著采購需求的變動同步變動合同草案的主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