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按照競爭開放程度,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
公開招標:公開招標屬于非限制性競爭招標,是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符合公開招標資格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標文件公開的評標方法、標準選擇中標人的招標方式。
邀請招標:邀請招標屬于有限競爭性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招標人向已經(jīng)基本了解或通過征詢意向的潛在投標人,經(jīng)過資格審查后,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直接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標準選擇中標人的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優(yōu)點:可以最大限度地為一切有能力的投標人提供公平競爭機會,招標人可以有最大可能的選擇范圍,是最具有競爭性的招標方式。
缺點:招標程序復雜,費用高,全過程所需時間長,參加投標的投標人數(shù)越多,中標的可能性越小,投標人為了取得成功交易需承擔較大的風險。
邀請招標:
優(yōu)點:由于被邀請參加的投標競爭者有限,不僅可以節(jié)約招標費用,而且提高了每個投標者的中標機會。由于不用刊登招標公告,投標有效期大大縮短,對采購那些價格波動較大的商品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減低投標風險和投標價格,
缺點:由于邀請招標限制了充分的競爭,因此招標投標法規(guī)一般都規(guī)定,招標人應盡量采用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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