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投標時,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財務狀況報告,這個財務狀況報告是指什么?財務報表還是財務審計報告?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般來說財務狀況報告指的是財務審計報告,包含四表一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會計附注等內容。一般國際或區(qū)域會計準則都對財務報告有專門的獨立準則.
"財務報告"從國際范圍來看是較通用的術語,但是在我國現(xiàn)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使用的是"財務會計報告"術語。為了保持法規(guī)體系一致性,基本準則仍然沒用"財務會計報告"術語,但同時又引入了"財務報告"術語,并指出"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從而較好解決了立足國情與國際趨同的問題。
招標資質性條件一般要求供應商提供近兩年經(jīng)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復印件)。如果沒有嚴格要求,未審計的應該也可以說的過去。
一是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良好的商業(yè)信譽是指供應商在參加,對供應商有資質要求,有的項目有特種設備要求,有的項目有財務狀況要求或者特殊專業(yè)。
二是要求供應商將資格條件證明隨投標文件一并送采購人,采購人在評標時,先對資格……審查時,應當要求供應商提供符合條件的文件或者證明材料,以備審查或確認。
"投標須知"是招標人提醒投標者在投標書中務必全面、正確回答的具體注意事項的書面說明,可以說是投標書的"五臟"。因此,投標人在制作標書時,必須對"招標須知"進行反復學習、理解、直至弄懂弄通,否則弄得不好,就會將"招標須知"理解錯,導致投標書成為廢標。